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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關于申請保障性商品房的骨干人才認定事項通知
發布時間:2023-06-15內容編輯: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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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實施新時代人才強市戰略,進一步加大骨干人才住房保障力度,根據《廈門市保障性商品房管理辦法》(廈府規〔2022〕8號),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將有關申請保障性商品房的骨干人才認定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資格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申請時原則上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及以上,在我市企事業單位(含駐廈省部屬事業單位)工作,并在廈工作的在職在崗人才;
(三)市骨干人才及家庭成員可不受取得本市戶籍、取得戶籍人數、取得戶籍年限、取得戶籍方式以及單身年齡的限制,其中非本市戶籍骨干人才需在申請認定前在本市連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滿60個月且申購時仍在保,發生中斷情況的累計不超過6個月且相應的月份不計在內;
(四)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嚴謹的工作作風;個人信用記錄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無涉黑涉惡行為。
二、人才標準
市骨干人才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一)具有博士學位(我市機關和參公事業單位具有博士學位的人員可參照本款申請)的人才;
(二)具有高級職稱的人才;
(三)高技能人才:
1.世界技能大賽和全國職業技能競賽福建省獲獎選手(或入圍國家集訓隊選手);
2.福建省技術能手、福建省技能大師工作室領辦人;
3.廈門市職業技能競賽一類賽第1名、廈門市技能大師工作室領辦人。
(四)引進至我市重點產業領域工作,具有碩士學位(或具有本科學歷且中級職稱)的人才;
(五)經市人才工作部門研究確定的急需緊缺特殊專業人才。
三、認定流程
(一)申報。用人單位登錄市人社局網上辦事大廳,選擇人才類型確認系統,按要求填報并掃描上傳相關證明材料;
(二)審核。各行業主管部門每年按照市人社局發布的時間進行審核;
(三)公示。市人社局對初步審核通過的骨干人才予以公示;
(四)申購。市人社局對公示無異議的骨干人才名單推送至市住房局,由市住房局負責骨干人才申購保障性商品房的受理、審核、分配、管理、退出等工作。
四、相關說明
(一)為確保政策延續性,引進至我市重點產業領域時間按照要求自2017年12月13日起算。
(二)第二條第四項中的重點產業領域范圍參考認定時的《廈門市重點發展產業指導目錄》。
(三)骨干人才申購保障性商品房的受理、審核、分配等工作由市住房局按照《廈門市保障性商品房管理辦法》(廈府規〔2022〕8號)及批次配售方案執行。實施中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市人民政府在骨干人才申請購買保障性商品房方面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本文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限與《廈門市保障性商品房管理辦法》(廈府規〔2022〕8號)一致,至2027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