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區2023年支持專業會議和賽事專項資助
一、政策內容
對在坪山區舉辦符合市“20+8”產業方向的會議或賽事,按以下標準給予承辦單位資助:
1.對國際性、全國性的會議或賽事,經區工信部門備案,按實際場地租賃費用和境內外專業媒體廣告費用的50%,給予承辦單位最高150萬元資助,其中廣告費用資助額不超過30萬元。
2.對符合重要嘉賓出席標準的會議或賽事,經區工信部門備案,按實際場地租賃費用和境內外專業媒體廣告費用的50%,給予承辦單位資助。重要嘉賓出席3人以上的,給予承辦單位最高80萬元資助,其中廣告費用資助額不超過16萬元;重要嘉賓出席5人以上的,給予承辦單位最高100萬元資助,其中廣告費用資助額不超過20萬元;重要嘉賓出席10人以上的,給予承辦單位最高150萬元資助,其中廣告費用資助額不超過30萬元。
二、設定依據
(一)《深圳市坪山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坪府辦規〔2023〕1號)
(二)《深圳市坪山區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資金支持措施》(深坪府辦規〔2023〕3號)
三、申報條件
(一)申報本條政策資助的單位需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守法經營、誠實守信、有規范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二)申報本條資助的,可不受注冊地、統計地、納稅地限制,可不受上年度區級財力貢獻限制,可不受本措施申報主體限制。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條政策不予資助:
1.被司法機關認定存在行賄行為,且被列入坪山區不良經營主體名單并在影響期內的。
2.在申報專項資金過程中弄虛作假,虛報、謊報企業信息,或拒絕配合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和監督檢查的。
3.同一事項已獲得區級財政資金資助的。
4.被列入全國范圍內實施的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申報本條第1項資助的,國際性會議須為經市外事局備案的國際性會議(不少于3個國家);全國性會議主辦單位須為國家級協會、學會。
(五)申報本條第2項資助的,重要嘉賓包括國家部委司局級以上現任政府官員;諾貝爾獎獲得者、兩院院士;世界500強中國區副總裁以上人員;中國100強企業副總裁以上人員。
(六)申報本條第1項資助的,須先備案后申報(備案指南另行發布)。
(七)申報本條第2項資助的,須先備案后申報(備案指南另行發布)。
(八)本條第1項與第2項不能同時申報。
四、資助方式
本資助計劃屬核準類。
五、所需材料及自查單
所有紙質申報材料一式兩份,A4紙雙面打印,編制目錄和頁碼,膠裝成冊,每頁需加蓋單位公章,并加蓋騎縫章。
序號 |
材料名稱 |
是否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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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基礎材料 |
1.《支持會展業發展類——支持專業會議和賽事專項資助項目申報書》; |
口 |
2.營業執照復印件(三證合一新版)(驗原件,收復印件); |
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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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和簽字樣本; |
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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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申報本條資助的還需同時提供 |
4.經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備案的實際場地租賃費用和境內外專業媒體廣告費用專項審計報告,合同、發票、支付憑證(格式參見第六部分《項目專項審計報告提綱》)(驗原件,收復印件);區工信部門備案證明; |
口 |
(三) |
申報本條第2項資助的還需同時提供 |
5.經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備案的實際場地租賃費用和境內外專業媒體廣告費用專項審計報告,合同、發票、支付憑證(格式參見第六部分《項目專項審計報告提綱》)(驗原件,收復印件);出席會議或賽事的重要嘉賓名單、職稱;含重要嘉賓的會議或賽事現場照片;區工信部門備案證明; |
口 |
(四) |
審核部門要求的其他材料。 |
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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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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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網絡申報受理時間:2023年7月10日至8月4日(原則上超過網絡申報受理的截止時間,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請。網絡申報受理截止前已在線提交申請,但后經形式審核被退回修改的,可于書面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材料進行形式審核,審核通過后方可按時提交紙質申請材料)。
(二)書面材料受理時間:2023年7月13日9時至8月9日17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