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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晉江市鞏固拓展經濟向好勢頭一攬子政策措施 晉政辦規〔2023〕4號

      發布時間:2023-06-06內容編輯:宇辰管理 點擊數: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全國兩會精神,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泉州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深入實施“深學爭優、敢為爭先、實干爭效”行動,進一步強信心、鼓干勁,激勵市場主體增產增效,鞏固拓展經濟向好勢頭,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全面落實財稅優惠政策
      (一)落實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允許生產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5%抵減應納稅額;允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二)落實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按規定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繼續落實好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在納稅人自愿申請的基礎上,確保應退盡退、及時退付。(責任單位:市稅務局、財政局,人行)
      (三)落實國家相關稅費優惠政策。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照50%的稅額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執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四)延續執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落實國家、福建省和泉州有關優惠政策,將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費率、工傷保險費費率政策實施至2023年4月30日。(責任單位:市稅務局、人社局)
      (五)落實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相關政策。對5個特困行業的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緩繳(所屬期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費款);對17個緩繳擴圍行業的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緩繳(所屬期為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費款)。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到期后,用人單位可在2023年12月底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款,期間免收滯納金。(責任單位:市稅務局、人社局)
      (六)延續執行實施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對物流企業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七)落實關于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八)落實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二、用足用好金融信貸支持
      (一)暢通銀企對接渠道。組建金融服務團,開展百名行長進千企融資促進活動,通過“金服云”晉江專區、“信易貸”“泉州市中小微企業信貸直通車”等平臺定向推送企業貸款需求,舉辦政銀企對接活動20場,新增“政銀企擔”融資企業“白名單”100家。(責任單位:市金融局,人行)
      (二)爭取信貸資源支撐。積極對接省中小微企業“爭優爭先爭效”專項資金貸款(第一期100億元),興業銀行、光大銀行100億元、農商行30億元共同富裕信貸資金,推動中小微企業創新轉型、開拓市場、提質增效。(責任單位:市金融局,人行)
      (三)降低融資成本。支持轄內各金融機構進一步擴大“無還本續貸”產品覆蓋面,緩解市場主體疫情恢復期償債壓力。鼓勵轄內各金融機構加大“隨借隨還”類金融產品創新和推廣力度,支持市場主體降低融資成本。(責任單位:人行、銀保監管組,市金融局)
      (四)優化融資擔保體系。支持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以及“三農”主體1000萬元以下的融資擔保業務,確保年化平均擔保費率不超過1%。大力推行“見貸即?!迸繐DJ?,引導政策性擔保機構簡化優化審批手續,減少重復盡職調查,減少或取消反擔保要求。(責任單位:市金融局、財政局、各行業主管部門、晉融公司)
      (五)鼓勵發行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新發行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對募集資金由托管商業銀行轉貸給中小微企業的,“一對一”專人引導申報,上級按當年實際完成的轉貸規模一次性給予發行人0.5%貼息。(責任單位:市發改局)
      (六)加大房地產金融扶持。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房地產項目(特別是收尾項目)金融扶持力度,緩解企業資金壓力。用好保交樓專項借款、保交樓貸款支持計劃等政策工具,做好“保交樓、穩民生”工作。落實好新發放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動態調整長效機制,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貼近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和利率下限投放住房按揭貸款,滿足居民家庭合理購房需求。(責任單位:市金融局、住建局,人行、銀保監管組)
      (七)拓展金融產品覆蓋面。推動擴大“鄉村振興貸”、信貸直通車服務等農業農村金融產品覆蓋面,以及“商貿貸”“外貿貸”“臺企快服貸”等商務領域金融產品普惠覆蓋面。(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商務局、金融局)
      (八)做好中小企業融資支持。落實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資金支持比例提高的政策,至2023年6月底前按相關地方法人銀行普惠小微貸款余額增量的2%提供資金支持。充分用好普惠性再貸款再貼現政策工具,持續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涉農、小微和民營企業的信貸支持。激勵引導金融機構實施差異化信貸支持政策,加大首貸、信用貸支持力度,推動民營和中小微企業融資增量、擴面、降價。(責任單位:人行,市金融局,銀保監管組)
      (九)鼓勵延期還本付息。對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因新冠疫情影響暫時遇困的小微企業貸款(含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經營性貸款),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與借款人按市場化原則共同協商延期還本付息,延期貸款正常計息,免收罰息,還本付息日期原則上最長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責任單位:人行、銀保監管組,市金融局)
      (十)優化貸款利率。充分發揮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作用,持續釋放LPR改革效能,促進貸款利率穩中有降,推動降低企業融資和個人消費信貸成本。(責任單位:人行、銀保監管組)
      (十一)提升資本市場融資服務能力。抓住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機遇,加大對擬上市企業培育孵化力度,建立各級上市掛牌后備企業培育庫,鼓勵符合條件企業上市融資、再融資,對境內外成功上市企業,給予最高獎勵1000萬元。支持基金業發展,對引進培育股權投資基金、證券投資基金等各類私募基金,給予落地最高獎勵700萬元。(責任單位:市金融局、財政局)
      (十二)完善政府引導型母基金架構。建立覆蓋企業全生命周期的政府引導型基金鏈條,撬動投資機構、社會資本開展風險投資和“投早、投小、投新”。鼓勵各類投資、創業投資機構在晉舉辦論壇和交流活動,按實際支出給予80%補貼,最高不超過10萬元。(責任單位:市金融局、財政局)
      三、鼓勵企業增產增效
      (一)支持龍頭企業做強做大。對年度工業產值首次超過10億元、30億元、50億元、100億元、200億元的晉江市龍頭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500萬元。引導龍頭企業和中小企業加強協作配套,推動一批企業進軍品牌供應鏈,培育一批OEM/ODM標桿企業。(責任單位:市工信局、財政局)
      (二)支持龍頭企業固鏈延鏈強鏈。鼓勵策劃實施增資擴產項目。鼓勵開展產業鏈供應鏈精準招商,活用民企部門招商前期工作經費,對招商落地重點產業強鏈補鏈延鏈項目,予以“一企一策、一事一議”政策。(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商務局、發改局)
      (三)支持企業開拓市場。鼓勵行業協會(產業聯盟機構)開展各類產能對接活動,每場(次)給予活動經費補助5萬元。對我市品牌企業在市內舉辦大型訂貨會、產品發布會等商貿營銷活動,且入住按星級酒店標準建設的酒店、外地客商200人以上的,分檔給予補助,最高補助10萬元,每家企業當年度最多補助4場。(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商務局)
      (四)支持企業入規升級。對當年度新增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當年度新增納入省工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年報庫的企業,一次性獎勵3萬元。(責任單位:市工信局)
      (五)鼓勵入庫企業增產增效。2022年3月至2023年2月新納統企業中,對2023年度聯網直報產值超過5000萬元的工業企業、銷售額超5000萬元的批發企業、零售額超2000萬元的零售企業、營業額超1000萬元的住餐企業,以2022年同口徑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加上2023年度全市預算目標增長任務為基數,給予2023年度新增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對地方經濟貢獻部分(同口徑)的80%作為獎勵,最高限額6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商務局、財政局)
      (六)培育工業設計中心。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50萬元、50萬元。當年度新購置100萬元以上研發設計儀器設備的泉州市級及以上工業設計中心,按購置總額的10%補助,最高5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信局)
      (七)支持工業設計特色活動。支持行業協(商)會、制造業企業、服務型制造公共服務平臺開展工業設計大賽,按活動實際費用不高于50%給予獎勵,最高20萬元;支持行業協(商)會、服務型制造公共服務平臺組織制造業企業開展工業設計工作坊(營)活動,給予組織方每場最高2萬元獎勵,每個組織方累計最高20萬元獎勵,每場給予制造業企業最高3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工信局)
      (八)支持入駐園區企業發展壯大。鼓勵企業入園集聚發展,對入駐園區的企業按類型進行獎補。鼓勵入園企業上新設備、增資擴產,按項目生產設備購置金給予最高補助3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信局)
      (九)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規上企業、規下高新技術企業獲得省級企業研發經費投入分段補助的,按照省級有關規定給予政策配套。對獲得省級科技小巨人企業研發投入獎勵的,按照補助資金進行100%配套,最高100萬元。對獲得省級科技創新券補助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按照補助資金進行50%配套。(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十)壯大科創型企業集群。對首次認定和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規上企業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按泉州有關規定給予政策配套。對泉州市區域外高新技術企業整體遷入晉江市并在有效期內完成落戶,且有效期內完成營業收入超過2000萬元的,按泉州有關規定給予政策配套。對列入工信部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產品)、工信部單項冠軍培育企業或省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產品)的,分別一次性獎勵30萬元、15萬元。對工信部、省工信廳認定的質量標桿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對認定為工信部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對新認定的福建省數字經濟領域“獨角獸”、未來“獨角獸”、“瞪羚”創新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5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工信局)
      (十一)加快數字賦能增效。遴選一批智能制造優秀場景,推動一批企業通過省級智能制造優秀場景和示范工廠認定,推進智能制造高質量發展。對獲評國家、省級智能制造示范工廠的項目,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30萬元。對獲評國家智能制造優秀場景的項目,一個場景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累計最高不超過30萬元。對獲評省級智能制造優秀場景的項目,一個場景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累計最高不超過15萬元。(責任單位:市工信局)
      (十二)降低市場主體用水成本。延續“欠費不停供”惠企政策,對暫時繳費確有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申請緩繳稅費、污水處理費、生活垃圾處理費,最遲于2023年12月31日前繳清,緩繳期間免收違約金。(責任單位:市自來水公司)
      (十三)緩解企業用電壓力。落實省上關于電壓等級不滿1千伏的工商業用戶,參與現貨市場交易的,不承擔輔助服務、成本補償等市場分攤費用的政策,執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深化“電e金服”平臺應用,推廣“電e貸”“電e票”等電力金融服務,為客戶“量身定做”金融產品,緩解企業用電壓力。(責任單位:市工信局、供電公司)
      (十四)支持企業參與政府采購。2023年實施的政府采購項目,采購人可以結合項目實際,給予中小企業不低于采購合同金額50%的預付款。適宜中小企業提供的小額采購項目(200萬元以下的貨物、服務采購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將超過400萬元的政府采購工程面向中小企業的預留份額階段性提高至40%以上政策延續到2023年12月31日。政府采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應當執行政府采購政策。采購人要規范資格條件設置,降低中小企業參與門檻,靈活采取項目整體預留、合理預留采購包、要求大企業與中小企業組成聯合體、要求大企業向中小企業分包等形式,確保中小企業合同份額。(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十五)落實通行費優惠政策。實施通行費優惠政策,落實鮮活農產品“綠色通道”、大中型貨車、集裝箱車輛等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政策。(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十六)返還小微企業工會經費。對2023至2024年度平均上繳工會經費低于1萬元(不含)的小額繳費工會組織,其當年上繳的工會經費予以全額返還,每個繳費單位全年返還上限為1萬元,執行至2024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市總工會)
      (十七)鼓勵企業吸納就業。企業吸納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就業,按1個月最低工資標準(1960元/人)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和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的,按其實際繳納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單位負擔部分的80%給予補貼。加大公益招聘活動支持力度,對組織100家以上企業、提供1000個以上崗位的招聘活動,給予舉辦單位2萬元/場的一次性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十八)加強空間服務保障。規上企業提容增效項目用地容積率放寬到4.0。允許兩類企業(同一單位法定代表人,單位名稱不一致的工業企業,其中一家公司為規上企業的;不同單位名稱和法定代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之間為父子、夫妻關系的工業企業,其中一家公司為規上工業企業的)納入支持辦理工業生產用房和配套用房不動產登記手續范疇。(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住建局、城管局)
      (十九)推進市場主體歇業備案改革。將備案試點工作拓展至晉江全域,降低市場主體的維持成本。(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二十)優化企業信用修復。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優化企業信用修復”十條措施,事前推行提醒公示、微錯容糾,審慎對企業實行列異列嚴,主動引導企業將失信行為糾正在被列入失信名單前;事后拓寬修復渠道、縮短審批時限,推行免申主動修復、放寬修復期限、簡化申報材料、推行即時告知、容缺預審,全面快速服務企業移出失信名單,促進企業快速修復信用、恢復正常生產經營和商務活動,有效激發市場活力。(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四、助力服務業加快復蘇
      (一)積極爭取服務業引導資金。用好省級服務業專項切塊資金,鼓勵符合條件的國家物流樞紐、冷鏈物流、港區物流、文旅經濟等項目向上爭取省級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促進現代物流、文旅產業恢復發展。(責任單位:市發改局)
      (二)打造現代服務業集聚示范區。支持數字服務、健康服務、體育服務等新業態新模式為主的現代服務業集聚區申報泉州市現代服務業集聚示范區。(責任單位:市發改局)
      (三)鼓勵商貿企業做大做強。對年經濟貢獻500萬元~1000萬元(含1000萬元)且對比上年增長的限上商貿企業,按地方經濟貢獻的40%予以獎勵;年經濟貢獻1000萬元~5000萬元(含5000萬元)且對比上年增長的限上商貿企業,按地方經濟貢獻的60%予以獎勵;年經濟貢獻5000萬元以上且對比上年增長的限上商貿企業,按地方經濟貢獻的70%予以獎勵。(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財政局)
      (四)鼓勵做大電商業務。對年度網絡銷售額首超1000萬元、2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2億元的限上商貿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10萬元、25萬元、50萬元、10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五)提升物流總部等級。對首次被中國物流采購聯合會綜合評估為3A、4A、5A級的物流企業、網絡貨運企業或三星、四星、五星級的冷鏈物流企業(包括新引進的帶級別物流企業),分別給予物流企業、網絡貨運企業一次性獎勵 10 萬元、30 萬元、50萬元,給予冷鏈物流企業一次性獎勵 5 萬元、20 萬元、50 萬元。對晉升等級的物流企業、網絡貨運企業或冷鏈物流企業的獎勵,應扣除已享受的評級獎勵部分。(責任單位:市商務局、交通運輸局)
      (六)鼓勵運輸企業投資擴產和規范建設運輸場站。對具有獨立法人資質的運輸企業租用當地企業標準廠房、倉庫和存量土地資源,新建或改造貨物運輸場站2000平方米(含)以上,并提供運輸服務的,按貨物運輸場站新建或改造的投資額(以正式發票為準)的1%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直接租用當地企業標準廠房、倉庫2000平方米(含)以上作為貨物運輸場站,并提供運輸服務的,租金(以正式發票為準)每月20元/平方以上的,按每月5元/平方給予租金補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年,且補助資金不超過企業租金總額。(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七)支持物流業與制造業融合發展。2025年12月31日前,對2年內倉配一體化項目投入不少于300萬元的物流企業,按倉配設備設施實際投入不高于5%給予補助,單家企業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獲得國家級、省級物流示范園區,一次性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獎勵。(責任單位:市商務局、交通運輸局)
      (八)支持“快遞+制造業”深度融合。支持拓展快遞服務制造業范圍,形成覆蓋相關制造業采購、生產、銷售和售后等環節的供應鏈服務能力,對被國家郵政局、工信部評選為快遞業與制造業深度融合典型項目的郵政快遞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責任單位:郵政管理局)
      (九)加大綜合運輸服務站扶持力度。對2022—2023年符合建設標準并投入運營的新建或改建的鄉鎮綜合運輸服務站,每站按建安工程投資額的85%給予補助、最高30萬元。(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十)鼓勵游客來晉旅游。對旅行社組織接待晉江以外旅游團隊(每團不少于10人)游覽3個以上(含3個)參觀點的,年累計1000人次(含)以上的,獎勵10元/人次,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以上旅游團隊在晉江住宿的,追加住宿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市文旅局)
      (十一)扶持壯大旅行社。2023年4月1日(含當日)以后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的旅行社,可申請暫緩交納保證金。享受暫退或暫緩交納保證金政策的旅行社,補足保證金期限延長至2024年3月31日。(責任單位:市文旅局)
      (十二)支持發展民宿集聚區。引導景區或村(社區)集聚發展民宿,民宿達5家以上(含5家)且民宿經營房間數達50間以上(含50間)的,給予村(社區)集體或景區50萬元的一次性扶持資金。在此基礎上每增加1家民宿且經營房間數10間以上(含10間)追加補助10萬元,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新評為甲級、乙級、丙級的旅游民宿,一次性分別給予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責任單位:市文旅局)
      (十三)支持發展自駕車旅居車營地。鼓勵開發自駕車旅居營地等特定主題復合功能的旅游服務場所,對新評定為5C級、4C級自駕車旅居車營地的,分別給予一次性50萬元、30萬元獎勵;對新評定為福建省帳篷露營地的,給予一次性3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文旅局)
      五、推動消費復蘇回暖
      (一)加大信用貸款投放。健全金融工作聯合調度機制,完善金融機構綜合評價機制。加強對餐飲、娛樂、文旅、零售等行業信用貸款投放力度。設立5億元中小微企業融資增信基金,撬動中小微企業信用類融資。(責任單位:市金融局、商務局,人行、銀保監管組)
      (二)擴大汽車消費。落實汽車購車補貼政策,持續開展購車促消費活動,舉辦泉州國際車展,發放汽車消費券,帶動車企讓利促銷,繁榮汽車消費市場。(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貿促會、財政局)
      (三)落實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對購置日期在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期間內,符合條件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燃料電池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責任單位:市稅務局、財政局)
      (四)壯大航空運輸市場。落實泉州加快民航業高質量發展政策,對晉江機場新開通國內定期客運、貨運航線等加大扶持,持續培育壯大航空運輸市場。(責任單位:市發改局、財政局)
      (五)促進房地產消費。執行首套房、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和優惠利率,提高放款效率。開展房地產促銷系列活動,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二手商品房交易“帶押過戶”政策。(責任單位:市住建局、自然資源局,人行、銀保監管組、稅務局)
      六)挖掘商貿消費。舉辦晉江購物節,聯動全市大型商圈街區、品牌鞋服、住宿餐飲、文體旅游等商貿企業讓利促銷,營造濃厚的消費氛圍,加快消費回補和潛力釋放。(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六、持續擴大有效投資
      (一)發揮政府投資引導帶動作用。加快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中央預算內投資、基礎設施投資基金等項目儲備和資金爭取,推動一批補短板、調結構項目建設,發揮重大項目牽引和政府投資撬動作用,帶動社會投資增長。(責任單位:市發改局、財政局、各相關項目主管部門)
      (二)支持重點技術改造。大力支持企業增資擴產,對列入晉江市重點技改項目庫中總投資達2000萬元及以上(屬各級認定的專精特新企業、高成長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及明星梯隊企業,項目總投資門檻下調到1000萬元)且年度生產設備(含設備配套軟件)購置額達10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項目業主于申報年度在晉江的經濟貢獻總額在100萬元及以上,按生產設備購置金額的5%給予補助,申報當年度最高補助3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信局、財政局)
      (三)推行水產養殖尾水處理設施建設。對新建水產養殖尾水處理設施建設的,包含蓄水池、沉淀池、凈化處理池、人工濕地等相關配套,按水產養殖尾水處理設施實際建設投資額的30%給予補助,最高補助20萬元。(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四)扶持發展遠洋漁業。鼓勵遠洋漁業企業運回自捕產品,對遠洋漁業企業運回自捕產品在晉江市港口上岸并納入統計的,按海關報關單凈重數量給予每噸補助300元。(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五)支持房地產市場良性健康發展。合理調整晉東新區、高鐵新區、中心市區等地塊土地出讓時序。實行企業“白名單”管理,予以“白名單”企業金融方面支持,靈活實施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銀行保函置換商品房預售監管資金,在保障商品房預售資金使用安全和項目正常交付的前提下,合理釋放監管額度資金。(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住建局)
      (六)加強用地、用林等要素保障。精準配置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耕地占補平衡指標,傾斜支持市級以上重點項目用地??茖W分配36公頃用林定額,預留19.3公頃優先保障省級以上重點項目,縮短審批時限,全流程跟進報批進度,推動項目早落地。(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林業園林局)
      (七)提速項目環評審批。深化“一窗口對外”機制,做好重點項目環評保障,持續精簡審批手續,優化環評管理清單,提升項目環評審批效能。建立政府、企業、環評中介三方互動機制,實行環評中介服務合同報備制度,實施中介服務全流程監管,全面加強質量管控。(責任單位:泉州市晉江生態環境局)
      (八)推行工業用地“標準地”改革。在經濟開發區推行新供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在完成相關區域評估及土地征收、“三通一平”等前期工作,符合“凈地”要求的基礎上,在出讓時明確固定資產投資強度、用地容積率等控制性指標,并由相關部門按照出讓合同、監管協議和法定條件實施全流程監管。(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九)鼓勵工業光伏發電。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工業企業(屋頂方)利用屋頂等建筑建設光伏發電項目(裝機容量≥0.5兆瓦),項目在申報年度并網發電自用的,按建設容量給予1兆瓦4萬元一次性建設補助,同步配套建成投產不小于項目規模10%(時長不低于2小時)的電化學儲能設施,按建設容量給予1兆瓦10萬元一次性建設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30萬元,建設容量不足1兆瓦的按比例給予補助。(責任單位:市工信局)
      七、著力穩外貿穩外資
      (一)加大組團“走出去”力度。實施“聚僑力、走出去、拓市場、穩外貿”專項行動,鼓勵企業組團赴境外參加知名展會,企業、行業商協會參加各級商務部門組織的赴境外商務活動,并給予補助。(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貿促會)
      (二)開展海外營銷推廣。支持企業建立品牌海外推廣中心,收購國際知名品牌,實現“自主品牌+收購海外品牌”雙線出海,促進產業鏈全球延伸。鼓勵企業充分利用海外華人華僑優勢,對接18個海外華僑社團的海外倉資源,通過多種方式在RCEP成員國共建共享海外倉,主動融入海外營銷網絡體系。(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僑聯,市委臺港澳辦、統戰部,市貿促會)
      (三)大力發展電商產業。引進國內知名電商服務機構,完善數據分析、品牌培育、數字化營銷等服務支撐,優化電商產業生態體系。鼓勵企業與亞馬遜、TikTok等主流跨境電商平臺的合作,推動多形式產銷對接活動,拓展國際網絡銷售市場。(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四)用好外資信貸資金。引導進出口貿易、外貿產業鏈和供應鏈、外貿新業態等領域企業用足用活穩外貿專項信貸措施,破解外貿企業融資瓶頸,推動晉江外貿高質量發展。(責任單位:市金融局、商務局)
      (五)擴大出口信保覆蓋面。支持企業用好信保工具,有效規避出口風險,推動“出口信保保單融資”服務擴面,對龍頭企業、小微企業、專精特新企業給予降費優惠。(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六)引導企業規避風險。設立“匯率避險擔保增信”機制,推出“免保證金”遠期結售匯業務,幫助企業防范匯率風險。引導外貿企業樹立匯率風險中性意識,積極運用匯率避險產品規避風險,對產生的綜合費用予以補助。(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財政局,人行)
      (七)支持企業發行外債。強化上門走訪、“一對一”指導幫扶等措施,引導符合條件的企業積極探索發行境外債。(責任單位:市金融局)
      八)加強對外投資合作。對赴“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等國(境)外建設國際營銷網絡(網點)、開展投資并購,且當年度實際投資額達30萬美元以上的項目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財政局)
      (九)促進外資穩定增長。對新設(含增資)外商投資企業外方實際到資符合相關條件的,按比例給予資金獎勵。對以分配利潤境內再投資我市制造業領域、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或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符合外資到資獎勵條件的,加大比例給予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財政局)
      各部門要抓緊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和申報指南,加強政策宣傳和解讀,進一步優化提升服務,實施精準推送、線上辦理、免申即享等便利化措施,確保各項政策應落盡落、市場主體應享盡享,政策重疊的,企業按就高不重復的原則申請享受。市發改局要加強對政策兌現落實的統籌跟蹤協調,各部門要適時開展政策評價,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對各部門政策兌現落實情況開展督查,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本措施自2023年5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市有關單位:市委辦(臺港澳辦)、統戰部,發展和改革局、科學技  術局、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自然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農業農村局、林業和園林綠化局、商務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場監督管理局、金融工作局、城市管理局、泉州市晉江生態環境局、稅務局、總工會、僑聯、貿促會、郵政管理局、人行、銀保監管組、供電公司、自來水公司、晉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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