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熱點動態
鹽田區開展《鹽田區2023年迎新春促消費穩增長支持措施》-商貿金融支持(批發業、零售業、餐飲業企業)項目
發布時間:2023-05-16內容編輯:宇辰管理
點擊數:
一、資助內容
批發業企業2023年一季度銷售較同期實現增長的,按增量超過5億元部分的萬分之五予以扶持,最高100萬元。
零售業企業2023年一季度銷售額較同期每增加100萬元,獎勵0.5萬元,最高20萬元。
餐飲業企業2023年一季度營業額達到去年同期水平90%以上,每增加100萬元,獎勵1萬元,最高20萬元。
二、資助依據
《鹽田區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印發<鹽田區2023年迎新春促消費穩增長支持措施>的通知》(深鹽發改〔2022〕21號)。
三、資助方式
支持方式:事后資助、自愿申報、資助單位審定。
四、申請條件
(一)申報主體應當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實現納統,并依法、按時向統計部門報送經營數據的限上批發業、零售業、餐飲業企業。
(二)申報主體為批發業企業的,需實現2023年1-3月企業銷售額較去年同期增長達到5億元;申報主體為零售業企業的,需實現2023年1-3月企業銷售額較去年同期增長達到100萬元;申報主體為餐飲業企業的,需實現2023年1-3月企業營業額較去年同期的90%增長達到100萬元。
五、申報資料
(一)商貿金融支持(批發業、零售業、餐飲業企業)項目申請書原件(簽字、蓋公章)(詳見附件3-3)。
(二)申報主體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申報主體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簽字并蓋公章),或法人委托書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法人及代理人簽字并蓋公章)。
(四)申報主體接受本項目資助資金的對公賬戶(對公賬戶應為鹽田區銀行機構開立的賬戶)復印件(蓋公章)。
(五)申報主體達到獎勵標準的證明材料原件(蓋公章),其中:批發業、零售業企業在“統計聯網直報平臺”查詢打印2022年1-3月、2023年1-3月銷售額(含稅);餐飲業企業在“統計聯網直報平臺”查詢打印2022年1-3月、2023年1-3月營業額(含稅)。
(六)鹽田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資料。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編制封面(封面采用申請書的封面)及目錄(目錄按照申請書中“材料清單”所列“附件”的順序編寫,并標明其在材料中對應的頁碼),A4紙正反面打印/復印,非空白頁(含封面)需連續編寫頁碼,裝訂成冊(膠裝),加蓋騎縫章。
六、受理時間: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26日;工作日上午9:00時-12:00時,工作日下午14:00時-18:00時。
七、辦理程序
申報主體準備申請材料—向受理單位提交申請材料—業務科室進行初審—受理單位核準項目并形成初步資助方案—受理單位按程序報批及公示—發布撥款通知—申請人在收到撥款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交撥付申請—受理單位撥付資金。
八、其他
申報主體不存在國家、省、市有關失信懲戒措施規定可限制申請財政性資金項目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依法依規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本文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