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區2023年支持專業產業園區發展專項資助
一、政策內容
(一)對同一主體連片或合并計算占地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的專業產業園區(合并計算園區數量不超過5個),經區工信部門備案后,每培育或從市外引進1家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園區運營機構5萬元獎勵;每培育或從市外引進1家省市專精特新企業,給予園區運營機構3萬元獎勵。單個新增企業只獎勵一次。
(二)符合第(一)款條件的專業產業園區上年度納統產值增長20%、30%以上的,分別給予園區運營單位一次性10萬元、20萬元獎勵。
單個園區運營機構年度最高獎勵100萬元。
二、設定依據
(一)《深圳市坪山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坪府辦規〔2023〕1號)
(二)《深圳市坪山區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資金支持措施》(深坪府辦規〔2023〕2號)
三、申報條件
(一)申請本條資金資助的企業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守法經營、誠實守信、有規范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二)申報主體不受獨立法人資格條件限制,不受工業企業的限制,不受注冊地、統計地及納稅地限制。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條政策不予資助:
1.近三年因違法犯罪行為受到過刑事處罰的。
2.近兩年在安全生產、消防、環保、勞動關系領域受到過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行政處罰且經行政主管部門認定未按要求整改的;或在各相關領域受到暫扣許可證書、吊銷許可證、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行政拘留等處罰的。
3.被司法機關認定存在行賄行為,且被列入坪山區不良經營主體名單并在影響期內的。
4.在申報專項資金過程中弄虛作假,虛報、謊報企業信息,或拒絕配合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和監督檢查的。
5.同一事項已獲得區級財政資金資助的。
6.被列入全國范圍內實施的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獎勵金額不受2022年度在坪山區的財力貢獻限制。
(五)申請本項資助須先備案后申報(備案指南另行發布)。
(六)培育是指園區為企業提供了租金減免、融資對接、市場對接等服務,以被培育企業出具的相關說明作為審核依據。從市外引進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變更(備案)通知書為審核依據。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指國家工信部評價或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笆∈袑>匦缕髽I”指各?。ê?、直轄市、自治區)或深圳市認定的專精特新企業。培育或從市外引進的企業須在坪山區實際從事經營活動,即注冊地、統計地和納稅地均在坪山區。
(七)申請資助的企業或機構應于2022年度或之前已在該專業產業園區開展工作。
四、資助方式
本資助計劃屬核準類。
五、所需材料及自查單
所有紙質申報材料一式兩份,A4紙雙面打印,編制目錄和頁碼,膠裝成冊,每頁需加蓋單位公章,并加蓋騎縫章。
序號 |
材料名稱 |
是否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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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基礎材料 |
1.《支持企業強鏈集聚發展類-支持專業產業園區發展專項資助項目申報書》; |
口 |
2.營業執照復印件(三證合一新版,驗原件,收復印件); |
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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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和簽字樣本; |
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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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2年度納稅證明; |
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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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度累計獲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資助超過50萬元(含)以上的五年內不得搬離的承諾函原件(格式參見第六部分《承諾函(通用版)》)。 |
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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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申請第(一)款資助還需同時提供 |
6.被國家、省市認定為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專精特新企業的公示截圖或相關證明文件,深圳市市場監管部門出具的《變更(備案)通知書》。 |
口 |
7.被培育企業出具的相關說明。 |
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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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區工信部門的備案文件(驗原件,收復印件)。 |
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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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申請第(二)款資助還需同時提供 |
9.園區入駐企業在《統計聯網直報平臺》系統中打印的帶水印的2021-2022年度財務狀況表B103-1或工業企業成本費用表B103-2。 |
口 |
(四) |
審核部門要求的其他材料。 |
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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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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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網絡申報受理時間:2023年7月10日至8月4日(原則上超過網絡申報受理的截止時間,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請。網絡申報受理截止前已在線提交申請,但后經形式審核被退回修改的,可于書面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材料進行形式審核,審核通過后方可按時提交紙質申請材料)。
(二)書面材料受理時間:2023年7月13日9時至8月9日17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