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熱點動態
2023年南山區支持自主碳核查計劃操作規程
發布時間:2023-06-09內容編輯:宇辰管理
點擊數:
一、政策內容
對于未納入全國或深圳碳交易管控范圍的碳排放量超過 1000 噸,且按照生態環境部門要求提交經由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備案的第三方機構發放的《碳排放核查報告》或《溫室氣體核查聲明/證書》的企業,給予一次性補貼2萬元。二、設定依據
(一)《南山區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二)《南山區促進綠色低碳發展專項扶持措施》
三、申報對象和條件
2022 年未納入全國或深圳碳交易管控范圍的碳排放量超過 1000 噸的企業,按照生態環境部門要求提交經由近3年內承擔過深圳市碳核查工作且無不合格碳核查報告的碳核查機構,依據深圳市地方標準(SZDB/Z 69、SZDB/Z70)出具 2022 年《碳排放核查報告》或《溫室氣體核查聲明/證書》。
四、資助方式
本資助計劃屬免申即享類,資助資金的安排使用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實行科學決策和績效評估的管理制度,采取無償資助方式和事后補貼制,受資助項目無需驗收。
五、辦理流程
( 一 ) 企 業 登 錄 “ i 南山企業服務綜合平臺”進行確認信息;
(二)市生態環境局南山管理局根據企業確認情況擬定項目資助計劃;
(三)區統計局對申報企業在地統計開展情況進行核查,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組織對申報主體的注冊情況、不良信用記錄等情況進行核查;(四)區企業服務中心將項目資助計劃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滿,無有效投訴的項目資助計劃,市生態環境局南山管理局再按照相應審核程序提交審批;(五)區財政部門及時安排資金,市生態環境局南山管理局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六、資金撥付材料
本項目屬于免申即享類,符合資助條件的企業無需提交《項目申請書》等申報材料,只需按照市生態環境局南山管理局要求的時限登錄“i 南山企業服務綜合平臺”確認即可(未注冊“i 南山企業服務綜合平臺”,首次登錄須完成注冊)。
七、申報時間
2023年6月16日9:00至2023年8月10日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