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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龍華區創新產品與服務目錄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發布時間:2023-08-17內容編輯: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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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促進科技創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粵府〔2019〕1號)及《深圳市關于促進科技創新的若干措施》(深發〔2016〕7號),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創新產品與服務是指符合龍華區產業導向,在龍華區依法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商事登記地、稅務登記地均在龍華區,在龍華區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研發設計、生產制造的,代表先進技術發展方向、產權明晰、質量可靠的產品與服務。包括但不限于獲得國家科學進步獎、制造業單項冠軍、專精特新“小巨人”、國家、廣東省、深圳市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版次軟件、首批次新材料認定的產品與服務。
第二章 創新產品與服務申請
第三條 創新產品與服務申請條件。
(一)創新產品與服務申請基本條件
1.產品與服務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深圳市“20+8”產業發展定位、龍華區“1+2+3”現代制造業產業導向及市區有關最新產業導向。
2.企業應當為所申報產品與服務提供相應的研發設備、生
產場地等條件保障。
3.產品與服務質量可靠,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
(二)產品與服務符合以下任何一項情形
1.具有自主品牌,權益狀況明確,擁有該產品注冊商標的所有權,在同類產品中擁有較高的市場占有率。
2.具有不可替代專利,創新程度高,掌握產品與服務的核心技術以及關鍵工藝,或應用新技術、新設計,在結構、材質、工藝等方面對產品性能有顯著提高。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經所屬企業申請,可直接納入龍華區創新產品與服務目錄
1.獲得國家科學進步獎的產品與服務;
2.獲制造業單項冠軍、專精特新“小巨人”認定的企業主導產品;
3.獲國家、廣東省或深圳市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版次軟件、首批次重點新材料認定的產品與服務;
4.市級以上有關部門認定發布的有效期內創新產品與服務。
第四條 企業申請的基本材料
(一)龍華區自主創新產品與服務申請書。
(二)工商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副本或營業執照復印件。企業產品申報年度的經營、財務、繳稅等情況的佐證材料。
(三)關于產品與服務的知識產權權益狀況和品牌狀況的有效證明文件。
(四)產品與服務質量性能證明材料。
(五)輔助材料(申報單位可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選擇提交):
1.獲國家科學進步獎,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版次軟件、首批次新材料認定,入選市級以上有關部門認定發布的有效期內創新產品證明材料;
2.制造業單項冠軍或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需提交證書、獲制造業單項冠軍或專精特新“小巨人”認定的企業主導產品與申報創新產品相一致的證明材料;
3.產品與服務先進性的有效佐證材料;
4.產品進入市場的證明和銷售情況證明;
5.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如產品生產規模等方面的有效證明等。
第三章 創新產品與服務評審程序
第五條 《深圳市龍華區創新產品與服務目錄》(以下簡稱《目錄》)采取企業自主申報,按照定期受理、部門初審、專家評審、社會公示的程序進行?!赌夸洝穬热莅ㄆ髽I名稱、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等。
第一批申請時間為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每年上半年評審并公布;第二批申請時間為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每年下半年評審并公布。
龍華區創新產品與服務的申請程序:
(一)企業向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提交申請材料,區工業和信息化局于申報截止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規性進行審查,符合直接納入目錄條件、申報材料完整合規的產品與服務,無需評審直接進入后續環節;
(二)對其余初審合格的企業,區科技創新局組織專家于收到初審通過名單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提出評審意見;
(三)通過專家評審的創新產品與服務,在龍華政府在線-區科技創新局網頁上進行公示(不適宜公開的創新產品與服務除外),公示時間為5天。對公示結果有異議的,應在公示期內向區科技創新局提出申請,由區科技創新局組織專家開展審查,審查結果應當及時告知異議提出者。
(四)通過專家評審、經公示無異議的創新產品與服務,區
工業和信息化局將其納入《目錄》,并在龍華政府在線網站中區
科技創新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深圳交易集團有限公司龍華分
公司(原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頁予以發布(不適宜公開的創
新產品與服務除外)。
第六條 《目錄》中的創新產品與服務有效期為兩年,直接納入目錄的產品與服務有效期以申請時提供資質有效期為準。有效期內,若產品與服務狀況發生變化,申報企業及時報告并申請審核。有效期滿后,企業需再次提出申請。有效期內產品與服務狀況發生變化申請審核和期滿申請參照本辦法第五條。審核不符合條件、到期未再次提出申請的創新產品與服務,從《目錄》中刪除并予以公告。
第四章 支持保障
第七條 通過宣傳推廣、協助對接市場等方式加大對創新產品與服務的支持力度。在深圳交易集團有限公司龍華分公司(原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設立專欄集中展示創新成果;不定期組織開展供需對接會,鼓勵產業鏈上下游協作配套,幫助創新產品擴大社會影響力和品牌知曉度,加快創新產品推廣和產業化,打造“龍華優品”系列產品標識。
第八條 鼓勵區內國有企業、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優先采購納入《目錄》中的產品與服務。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在醫療、教育、智慧城市等對創新產品有廣泛應用需求的領域開展應用場景建設,加速培育創新產品市場。
第九條 區科技創新局結合科技創新產業發展要求制定創新產品與服務評審標準,組織專家依照評審標準提出評審意見。
第十條 區財政局負責制定創新產品支持采購政策,強化政府采購源頭把控;履行監督執行職能,研究利用績效評價帶動采購需求,形成政策閉環管理;加強對創新產品支持采購政策的宣傳力度,確保各采購單位采購人積極落實采購人主體責任,加強采購需求研究。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一條 在龍華區創新產品與服務申請、評審和復審過程中,若發現有弄虛作假、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將取消申請和評審資格。
第十二條 本管理辦法由龍華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自2023年X月X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