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熱點動態
龍華區2023年第二批推動商貿業數字化轉型升級資助
發布時間:2023-07-28內容編輯:宇辰管理
點擊數:
一、政策依據及資助標準
政策依據:《深圳市龍華區促進消費互聯網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 第四條 推動商貿業數字化轉型升級。
(一)支持實體商業智能化升級。鼓勵商業特色街、商圈、 商業綜合體主動適應消費互聯網發展,著力加強商圈數字化建 設,支持智能化改造升級,打造消費互聯網示范項目,對已納統的營業面積在 5000 平方米以上、數字化改造費用 100 萬元以上的運營主體給予扶持,按其數字化建設費用的 20%給予資助,每個運營主體不超過 100 萬元。
(二)支持智能化體驗式新商業項目建設。支持開展智能化、 無人化、數字化等形式的新商業業態和運營模式創新,支持建設一批數字化門店,實現購物全流程智能化。對已納統的營業面積在 1000 平方米以上、數字化建設投入費用 100 萬元以上的智能化體驗式新商業業態項目運營主體給予扶持,按其數字化建設費用的 20%給予資助,每個項目不超過 100 萬元。
資助標準:
(一)推動商貿業數字化轉型升級資助采取事后資助方式。
(二)對在龍華區已納統的營業面積在 5000 平方米(含)以上、數字化改造費用 100 萬元(含)以上的運營主體給予扶持,按其數字化建設費用的 20%給予資助,政策有效期內每個運營主體不超過 100 萬元。
(三)對在龍華區已納統的營業面積在 1000 平方米(含)以上、數字化建設投入費用 100 萬元(含)以上的智能化體驗式新商業業態項目運營主體給予扶持,按其數字化建設費用的 20%給予資助,政策有效期內每個項目不超過 100 萬元。
二、申請條件
(一)注冊登記、實際經營地、統計關系、稅務關系在龍華區的獨立法人企業。
(二)行業分類為商貿服務業企業(行業分類以區統計局定 報數據為準)。
(三)申報項目需在龍華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商務局)進行數字化轉型備案。
(四)申報企業應在項目備案所在平臺(龍華數字賦能公共 服務平臺)申請企業數字化轉型診斷并獲取符合性認證。
(五)同一數字化改造(建設)項目不得重復申請,實際資助額不超過企業上一年度納稅額。
(六)申報項目已完成企業投資項目備案,達到納統標準的 需按規定完成固定資產投資納統。
(七)企業已獲得龍華區智能制造和現代服務業創新中心、 企業上云上平臺資助的項目,不得重復申請。
(八)本項目需在 2021 年 10 月 8 日(含)后完工,一年內提出申請。逾期未申請,視為自動放棄,不予追溯。
(九)申報年度及上年度經區(或街道)行政執法部門或上級行政機關認定為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不予核查通過。
(十)不存在龍華區財政專項資金相關管理文件規定的不予安排資助的情形。
申報日期
系統受理時間為2023年8月1日起至2023年9月1日;
紙質材料接收截止時間: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