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龍崗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深龍英才計劃”重點企業遴選操作規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深入推進重點企業遴選工作,助力企業引才留才,根據“深龍英才計劃”有關工作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操作規程。
第二條 入選的重點企業可自主推薦人才,符合條件的人才可按規定申請獎勵補貼,享受相關生活保障待遇。
第二章 申報對象
第三條 申報對象為在龍崗轄區內依法注冊或在龍崗區實際經營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行業代碼屬于半導體與集成電路、超高清視頻顯示、網絡與通信、智能終端、軟件與信息服務、新材料、現代時尚(眼鏡)、跨境電商范圍(詳見相關產業集群行業代碼匯總表),且行業類別不屬于《深圳市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和產業導向目錄》規定的限制發展類和禁止發展類的企業。
第四條申報企業應依法經營,無不良記錄。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入選重點企業:
(一)不依法納稅;
(二)未實際開展經營活動;
(三)生產經營假冒偽劣商品;
(四)有侵犯知識產權行為;
(五)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在有效期內;
(六)發生嚴重安全生產事故;
(七)提供虛假材料;
(八)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
(九)有其他嚴重違法行為。
第三章 遴選標準及積分規則
第五條 遴選標準
(一)半導體與集成電路企業
龍崗區從事半導體與集成電路設計、設計服務、制造、封裝測試、設備、材料、EDA/IP企業,其中:
1.貢獻卓著類企業,要求上一年度產值(營業收入)5億元(含)以上的企業,且上年度經濟貢獻500萬元(含)以上、上年度研發投入1000萬元(含)以上、擁有該行業發明專利授權的企業。
2.創新優勢類企業,要求上一年度產值(營業收入)1億元(含)-5億元(不含)的企業、且上年度獲得創業投資200萬元(含)以上、上年度研發投入800萬元(含)以上、上年度產值(營業收入)同比增速為正、擁有該行業發明專利授權的企業。
3.潛力初創類企業,要求上一年度產值(營業收入)2000萬元(含)-1億元(不含)企業,且上年度獲得創業投資200萬元(含)以上、上年度研發投入200萬元(含)以上、擁有該行業發明專利授權的企業。
(二)超高清視頻顯示企業
龍崗區從事超高清視頻顯示產業的企業,其中:
1.貢獻卓著類企業,要求上一年度產值(營業收入)10億元(含)以上、擁有該行業發明專利授權的企業。
2.創新優勢類企業,要求上一年度產值(營業收入)5000萬元(含)-10億元(不含)、擁有該行業發明專利授權、獲得創業投資的企業。
3.潛力初創類企業,要求上一年度產值(營業收入)2000萬元(含)-5000萬元(不含)、擁有該行業發明專利授權、獲得創業投資、上年度研發投入100萬元(含)以上的企業。
(三)網絡與通信企業
龍崗區從事通用器件、無線接入網、核心網、手持設備等網絡與通信設備生產企業,其中:
1.貢獻卓著類企業,要求上一年度產值(營業收入)10億元(含)以上、擁有該行業發明專利授權的企業。
2.創新優勢類企業,要求上一年度產值(營業收入)2億元(含)-10億元(不含)、擁有該行業發明專利授權、獲得創業投資的企業。
3.潛力初創類企業,要求上一年度產值(營業收入)5000萬元(含)-2億元(不含)、擁有該行業發明專利授權、獲得創業投資、上年度研發投入100萬元(含)以上的企業。
(四)智能終端企業
龍崗區智能終端行業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年產值達5000萬元以上(含5000萬元),其中:
1.貢獻卓著類企業,要求上一年度產值(營業收入)達4億元(含)以上。
2.創新優勢類企業,要求上一年度產值(營業收入)1億元(含)-4億元(不含)。
3.潛力初創類企業,要求上一年度產值(營業收入)5000萬(含)-1億元(不含)。
(五)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
龍崗區從事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其中:
1.貢獻卓著類企業,要求上一年度產值(營業收入)5億元(含)以上、擁有該行業發明專利授權的企業。
2.創新優勢類企業,要求上一年度產值(營業收入)5000萬(含)-5億元(不含)、擁有該行業發明專利授權、獲得創業投資的企業。
3.潛力初創類企業,要求上一年度產值(營業收入)2000萬元(含)-5000萬元(不含)、擁有該行業發明專利授權、獲得創業投資、上年度研發投入100萬元(含)以上的企業。
(六)新材料企業
龍崗區新材料行業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年產值達5000萬元以上(含5000萬元),其中:
1.貢獻卓著類企業,要求上一年度產值(營業收入)2億元(含)以上。
2.創新優勢類企業,要求上一年度產值(營業收入)1億元(含)-2億元(不含)。
3.潛力初創類企業,要求上一年度產值(營業收入)5000萬元(含)-1億元(不含)。
(七)現代時尚(眼鏡)企業
龍崗區主營業務為從事眼鏡設計、制造、銷售的在庫規上/限上工業、商業或服務業企業,上一年度產值(營業收入)1000萬元(含)及以上。
(八)跨境電商企業
龍崗區從事跨境電商進出口業務,且跨境電商業務收入占主營業務收入50%以上的跨境電商企業,其中:
1.貢獻卓著類企業,要求上一年度營業收入8億元(含)以上、上年度在本區實繳納稅達到1000萬元(含)、擁有海外發明專利授權的跨境電商企業。
2.創新優勢類企業,要求上一年度營業收入4億元(含)-8億元(不含)、在本區實繳納稅達到500萬元(含)、在境內外掛牌上市企業/已獲得風險投資、擁有海外發明專利授權的跨境電商企業。
3.潛力初創類企業,要求上一年度營業收入2億元(含)-4億元(不含)、已獲得風險投資、上年度研發投入達到100萬元(含)、擁有海外發明專利授權的跨境電商企業。
(九)其他重點行業企業
其他重點行業企業確定、具體遴選條件、遴選方式等,由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制定和實施。
第六條遴選積分規則
對符合遴選條件報名參選的企業,根據創業投資、產值(營業收入)規模、產值(營業收入)增速、經濟貢獻、知識產權等方面條件進行綜合積分,按積分排名給予當年重點企業資格,入選數量根據當年總名額要求進行調整。
半導體與集成電路、超高清視頻顯示、網絡與通信、智能終端、軟件與信息服務、新材料、跨境電商及其他重點行業企業按規模分為貢獻卓著、創新優勢、潛力初創三個類別分別進行排名,其中創新優勢和潛力初創企業數量合計不少于該行業入選企業的50%。
(一)半導體與集成電路企業
1.貢獻卓著類企業
序號 |
指標名稱 |
得分 |
1 |
經濟貢獻 |
A |
2 |
產值(營業收入) |
B |
3 |
研發投入 |
C |
4 |
知識產權 |
D |
加分項 |
在境內外掛牌上市企業得5分;獲評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得3分;獲評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得1分;在本區形成固定資產投資額超1億元的加3分;近三年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國家級創新平臺認定、國家級高層次人才認定的每項加3分。滿分10分。 |
E |
總分 |
(A+B)×30%+(C+D)×20%+E (總分相等的企業按上一年度產值(營業收入)高低排序) |
|
序號 |
指標名稱 |
得分 |
1 |
創業投資 |
A |
2 |
研發投入 |
B |
3 |
產值(營業收入) |
C |
4 |
產值(營業收入)增速 |
D |
5 |
知識產權 |
E |
加分項 |
在境內外掛牌上市企業得5分;獲評省級以上專精特新企業得3分;獲評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得1分;近三年獲得市級以上科學技術獎、創新平臺認定、高層次人才認定的每項加3分。滿分10分。 |
F |
總分 |
(A+B+C+D+E)×20%+F 總分相等的企業按上一年度產值(營業收入)高低排序 |
|
2.創新優勢類企業
3.潛力初創類
序號 |
指標名稱 |
得分 |
1 |
創業投資 |
A |
2 |
研發投入 |
B |
3 |
知識產權 |
C |
加分項 |
在境內外掛牌上市企業得5分;獲評市級以上專精特新企業得3分;獲評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得1分;近三年獲得市級以上科學技術獎、創新平臺認定、高層次人才認定的每項加3分。滿分10分。 |
D |
總分 |
(A+B)×30%+C×40%+D (總分相等的企業按上一年度研發投入高低排序) |
|
(二)超高清視頻顯示企業
1.貢獻卓著類
序號 |
指標名稱 |
得分 |
1 |
經濟貢獻 |
A |
2 |
產值(營業收入) |
B |
3 |
知識產權 |
C |
加分項 |
近三年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國家級創新平臺認定、國家級科技項目立項前3名、國家級高層次人才認定、國家重點小巨人、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的,每項加5分,滿分5分。 |
D |
總分 |
(A+B)×40%+C×20%+D (總分相等的企業按上一年度納稅金額高低排序) |
|
2.創新優勢類
序號 |
指標名稱 |
得分 |
1 |
經濟貢獻 |
A |
2 |
產值(營業收入) |
B |
3 |
知識產權 |
C |
4 |
創業投資 |
D |
加分項 |
近三年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國家級創新平臺認定、國家級科技項目立項前3名、國家級高層次人才認定、國家重點小巨人、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的,每項加5分,滿分5分。 |
E |
總分 |
(A+B+C+D)×25%+E 總分相等的企業按上一年度納稅金額高低排序 |
|
3.潛力初創類
序號 |
指標名稱 |
得分 |
1 |
知識產權 |
A |
2 |
創業投資 |
B |
3 |
研發投入 |
C |
加分項 |
近三年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國家級創新平臺認定、國家級科技項目立項前3名、國家級高層次人才認定、國家重點小巨人、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的,每項加5分,滿分5分。 |
D |
總分 |
(A+B)×40%+C×20%+D 總分相等的企業按自主知識產權分數高低排序 |
|
(三)網絡與通信企業
1.貢獻卓著類
序號 |
指標名稱 |
得分 |
1 |
經濟貢獻 |
A |
2 |
產值(營業收入) |
B |
3 |
知識產權 |
C |
加分項 |
近三年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國家級創新平臺認定、國家級科技項目立項前3名、國家級高層次人才認定、國家重點小巨人、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的,每項加5分,滿分5分。 |
D |
總分 |
A×60%+(B+C)×20%+D 總分相等的企業按上一年度產值(營業收入)高低排序 |
|
2.創新優勢類
序號 |
指標名稱 |
得分 |
1 |
研發投入 |
A |
2 |
產值(營業收入) |
B |
3 |
知識產權 |
C |
4 |
創業投資 |
D |
加分項 |
近三年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國家級創新平臺認定、國家級科技項目立項前3名、國家級高層次人才認定、國家重點小巨人、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的,每項加5分,滿分5分。 |
E |
總分 |
(A+B)×30%+(C+D)×20%+E 總分相等的企業按自主知識產權分數高低排序 |
|
3.潛力初創類
序號 |
指標名稱 |
得分 |
1 |
知識產權 |
A |
2 |
創業投資 |
B |
3 |
研發投入 |
C |
加分項 |
近三年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國家級創新平臺認定、國家級科技項目立項前3名、國家級高層次人才認定、國家重點小巨人、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的,每項加5分,滿分5分。 |
D |
總分 |
(A+B)×40%+C×20%+D 總分相等的企業按自主知識產權分數高低排序 |
|
(四)智能終端企業
1.貢獻卓著類
序號 |
指標名稱 |
得分 |
1 |
產值(營業收入) |
A |
2 |
經濟貢獻 |
B |
總分 |
總分=A×50%+B×50% 總分相等的企業按產值(營業收入)高低排序 |
|
2.創新優勢類
序號 |
指標名稱 |
得分 |
1 |
產值(營業收入)增速 |
A |
2 |
知識產權 |
B |
3 |
創新榮譽 |
C |
總分 |
總分=A×30%+B×40%+C×30% 總分相等的企業按產值(營業收入)高低排序 |
|
3.潛力初創類
序號 |
指標名稱 |
得分 |
1 |
產值(營業收入)增速 |
A |
2 |
知識產權 |
B |
總分 |
總分=A×50%+B×50% 總分相等的企業按產值(營業收入)高低排序 |
|
(五)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
1.貢獻卓著類
序號 |
指標名稱 |
得分 |
1 |
經濟貢獻 |
A |
2 |
產值(營業收入) |
B |
3 |
知識產權 |
C |
加分項 |
近三年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國家級創新平臺認定、國家級科技項目立項前3名、國家級高層次人才認定、國家重點小巨人、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的,每項加5分,滿分5分。 |
D |
總分 |
(A+B)×40%+C×20%+D (總分相等的企業按上一年度納稅金額高低排序) |
|
2.創新優勢類
序號 |
指標名稱 |
得分 |
1 |
經濟貢獻 |
A |
2 |
產值(營業收入) |
B |
3 |
知識產權 |
C |
4 |
創業投資 |
D |
加分項 |
近三年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國家級創新平臺認定、國家級科技項目立項前3名、國家級高層次人才認定、國家重點小巨人、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的,每項加5分,滿分5分。 |
E |
總分 |
(A+B+C+D)×25%+E 總分相等的企業按上一年度納稅金額高低排序 |
|
3.潛力初創類
序號 |
指標名稱 |
得分 |
1 |
知識產權 |
A |
2 |
創業投資 |
B |
3 |
研發投入 |
C |
加分項 |
近三年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國家級創新平臺認定、國家級科技項目立項前3名、國家級高層次人才認定、國家重點小巨人、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的,每項加5分,滿分5分。 |
D |
總分 |
(A+B)×40%+C×20%+D 總分相等的企業按自主知識產權分數高低排序 |
|
(六)新材料企業
1.貢獻卓著類
序號 |
指標名稱 |
得分 |
1 |
產值(營業收入) |
A |
2 |
經濟貢獻 |
B |
總分 |
總分=A×50%+B×50% 總分相等的企業按產值(營業收入)高低排序 |
|
2.創新優勢類
序號 |
指標名稱 |
得分 |
1 |
產值(營業收入)增速 |
A |
2 |
知識產權 |
B |
3 |
創新榮譽 |
C |
總分 |
總分=A×30%+B×40%+C×30% 總分相等的企業按產值(營業收入)高低排序 |
|
3.潛力初創類
序號 |
指標名稱 |
得分 |
1 |
產值(營業收入)增速 |
A |
2 |
知識產權 |
B |
總分 |
總分=A×50%+B×50% 總分相等的企業按產值(營業收入)高低排序 |
|
(七)現代時尚(眼鏡)企業
序號 |
指標名稱 |
得分 |
1 |
產值(營業收入) |
A |
2 |
知識產權 |
B |
3 |
眼鏡設計師資質或獲獎經歷 |
C |
總分 |
A×20%+B×40%+C×40% 總分相等的企業按上一年度產值(營業收入)金額高低排序 |
|
(八)跨境電商企業
1.貢獻卓著類
序號 |
指標名稱 |
得分 |
1 |
經濟貢獻 |
A |
2 |
產值(營業收入) |
B |
3 |
知識產權 |
C |
加分項 |
在境內外掛牌上市企業得5分;近三年獲得國家級電子商務示范企業、國家級數字商務企業等認定的每項加5分。滿分10分。 |
D |
總分 |
A×40%+(B+C)×30%+D (總分相等的企業按上一年度產值(營業收入)高低排序) |
|
2.創新優勢類
序號 |
指標名稱 |
得分 |
1 |
產值(營業收入) |
A |
2 |
經濟貢獻 |
B |
3 |
創業投資 |
C |
4 |
知識產權 |
D |
加分項 |
近三年,獲得國家級電子商務示范企業、國家級數字商務企業等國家級認定的每項得5分;獲得省級電子商務相關資格認定的得3分;獲得市級電子商務相關資格認定得2分。滿分10分。 |
E |
總分 |
(A+B)×40%+(C+D)×10%+E 總分相等的企業按上一年度納稅高低排序 |
|
3.潛力初創類
序號 |
指標名稱 |
得分 |
1 |
創業投資 |
A |
2 |
研發投入 |
B |
3 |
知識產權 |
C |
加分項 |
近三年,獲得國家級電子商務示范企業、國家級數字商務企業等國家級認定的每項加5分;獲得省級電子商務相關資格認定的得3分;獲得市級電子商務相關資格認定的得2分。滿分10分。 |
D |
總分 |
A×40%+(B+C)×30%+D 總分相等的企業按上一年度研發投入高低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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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申報程序
第七條 每年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布年度申報指南。
第八條 申報企業應提交以下資料:
(一)重點企業申請表。
(二)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完稅證明、研發專利證明、企業產值(營收)證明(數據以上報統計系統的月報數據為準)等。
(三)產業主管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以申報指南為準)。
第九條 重點企業申報及認定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申請。符合條件的企業提出申請,提交證明材料。
(二)初審。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對申報單位提交資料進行形式審查,主要審查申請材料齊備性、內容合規性。符合申報條件且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符合申報條件但材料不齊備的,一次性告知申報單位在規定期限內補齊材料;不符合申報條件的,不予受理。
(三)復核。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對申報企業進行資質審查,就申報企業提交的材料向相關部門去函進行數據核實。同時,向相關產業部門發函征求意見,避免重復認定。
(四)審定。根據申報企業資質條件及積分情況,擬定重點企業清單,報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審定。
(五)公示。對重點企業清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六)告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區工業和信息化局通知申報企業遴選結果,并將入選的重點企業清單抄送區委人才辦和區人力資源局。公示有異議的,由龍崗區工業和信息化局進行復核,復核后證明異議內容屬實的,不予認定;復核后證明異議內容不屬實的,按正常程序予以認定。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十條 各重點企業要建立信息動態報送機制,對于企業注冊地等重要信息變更,企業推薦的人才離職,或發生其他重大異常情況的,企業應在15個工作日內將變更情況報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同步通報區委人才辦、區人力資源局等單位。
第十一條 重點企業注冊地遷出龍崗區的,重點企業資格自動終止,有關政策待遇不再執行。
第十二條 重點企業存在本規程第四條所列情形的,撤銷重點企業資格,終止有關政策待遇。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三條 本細則由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自2023年9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