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熱點動態
光明區腦科學與類腦智能產業平臺建設資助項目申報指南
發布時間:2023-06-12內容編輯:宇辰管理
點擊數:
一、政策依據
(一)《光明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光府規〔2022〕9號)。
(二)《深圳市光明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深圳市光明區關于支持腦科學與類腦智能創新鏈產業鏈融合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光府規〔2022〕8號)。
(三)《深圳市光明區科技創新局關于印發<光明區腦科學與類腦智能創新鏈產業鏈融合發展扶持計劃操作規程>的通知》(深光科創〔2023〕3號)。
二、支持標準、方式及數量
(一)支持標準:
支持培育行業龍頭合同研發機構(CRO)、合同外包生產機構(CMO)、合同定制研發生產機構(CDMO)等產業公共服務平臺,按平臺所獲市級資助的25%給予最高1000萬元資助。對腦科學與類腦智能領域中試、動物實驗等共享平臺,按實際建設投資的50%,給予最高500萬元資助。對上述提供專業化服務的平臺,每年按照上年度服務收入的10%,給予最高300萬元資助。
(二)支持方式及數量:事后資助,受年度財政預算安排總量控制。
三、申報條件
申報單位需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一)依法依規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注冊手續和稅務登記手續,在光明區從事經營活動。
(二)有規范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統計數據申報義務。
(三)守法守信規范經營,申請資助時不存在違反失信懲戒措施基礎清單相關規定的情形。
(四)申報的項目應符合國家、省、市、區腦科學與類腦智能產業政策和經濟社會發展要求。
(五)所從事行業或開展的業務按照有關規定需經有關部門核準、備案或需取得相關資質的,應按要求取得。
(六)截至申報之日,申報單位為經區科技主管部門認定的腦科學與類腦智能企業,或符合政策規定的其他機構。
(七)平臺需在光明區開展實地運營服務活動。
(八)申報單位需對應滿足下列條件:
1.產業公共服務平臺配套資助項目:所獲市級資助經費已實際到賬;各級財政資金支持總額不超過項目總投資。
2.共享平臺建設資助項目:如果申報單位為非財政預算單位,則共享平臺需已完成建設并經相關主管部門認定或驗收通過,各級財政資金支持總額不超過項目總投資;如果申報單位為財政預算單位,則共享平臺需已完成建設并經相關主管部門認定或驗收通過,僅對共享平臺建設投資的自籌部分給予資助,各級財政資金支持總額不超過自籌部分經費。
3.服務收入資助項目:申報單位為上述提供專業化服務的平臺,申報年度完成腦科學與類腦智能領域服務項目不少于5項且對外服務收入不低于10萬元。
四、申報材料
(一)光明區腦科學與類腦智能產業平臺建設資助項目申請表。
(二)營業執照、法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和項目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三)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四)信用信息資料(深圳信用網打印最新完整版信用報告)。
(五)對應提供下列材料:
1.產業公共服務平臺配套資助項目:所獲市級資助經費撥付證明。
2.共享平臺建設資助項目:
1)相關主管部門認定或驗收批復;
2)共享平臺建設投資專項審計報告(若申報單位為財政預算單位,還需提供自籌部分專項審計報告);
3)光明區腦科學與類腦智能共享平臺建設費用明細表(模板);
4)建設費用相關合同、協議、發票、付款憑證等(與明細表順序一一對應)。
3.服務收入資助項目:上年度完成的服務項目合同、發票等佐證材料。
電子材料:第1項材料登錄深圳市光明區企業服務門戶(https://qyfwmh.szgm.gov.cn/#/home)在線填報,第2至5項材料上傳PDF文件至光明區企業服務門戶。
紙質材料:電子材料審核通過后,請登錄光明區企業服務門戶,導出帶水印編號的所有材料,加蓋申報單位印章,多頁的還需加蓋騎縫印章,壹式壹份,A4紙正反面打印,裝訂成冊(膠裝)。
五、申報時間和地點
(一)網絡申報時間:長期受理。
(二)紙質材料受理時間:長期受理。
六、辦理流程
區科技主管部門發布指南——申報單位網上申報——申報單位向區科技主管部門提交申報材料——區科技主管部門提出初步審核意見并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區科技主管部門審定——社會公示——區科技主管部門履行撥款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