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區開展2023年促進外資增長政策兌現工作
根據《廈門市促進外資增長若干措施》(廈府〔2018〕111號)、《廈門市促進外資增長若干措施財政獎勵資金申報指南》(2020版)(廈商務〔2018〕336號)等相關政策規定,思明區2023年促進外資增長政策兌現工作已啟動。請符合兌現條件的企業準備兌現材料,于7月31日前提交至企業所屬街道辦事處。
申報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23年6月1日-7月31日(法定節假日除外)進行申報,逾期申請的,不再受理。
二、申報對象
(一)在我區登記注冊的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
(二)在我區登記注冊的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工作的人才,通過所在企業按程序申報。
(三)廈門市促進外資增長若干措施財政獎勵資金申報指南:
①鼓勵外資新設企業到資
2018-2022年,對在我市新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不包括并購項目),投資我市重點發展產業項目,年實際利用外資金額達1000萬美元及以上的(不含外方股東貸款,以下同)給予以下獎勵:
1.按年實際利用外資金額的2%給予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最高獎勵不超過2000萬元人民幣;
2.年實際利用外資金額達到1000萬美元后,從企業繳納首筆增值稅的當年度起,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地方留成部分前兩年給予100%獎勵,后三年給予50%獎勵。
②鼓勵現有企業到資
對2018年1月1日以前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投資我市重點發展產業項目,在2018年-2022年期間年實際利用外資金額達1000萬美元及以上的,即按企業年實際利用外資金額的2%給予獎勵,單個企業每年最高獎勵不超過2000萬元人民幣。
③鼓勵優質外資并購
2018-2022年,對年實際利用外資金額達1000萬美元及以上的并購項目(包括股權并購、資產并購),按年實際利用外資金額的2%對并購后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給予獎勵,單個企業每年最高獎勵不超過2000萬元人民幣。
④鼓勵企業人才
2018-2022年,我市外商投資企業年實際利用外資金額達1000萬美元及以上,且投資我市重點發展產業項目,從該年度起,對年繳納個人所得稅達8萬元及以上的企業員工,按其繳納的上述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給予補貼,其中:年納稅額8萬元的部分,補貼比例為50%;年納稅額超過8萬元至25萬元(含)的部分,補貼比例為75%;年納稅額超過25萬元的部分,補貼比例為100%。補貼期限不超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