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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縣:關于推動工業信息化和科技創新高質量發展十八條措施的通知(2021)
發布時間:2021-11-23內容編輯: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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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推進全縣工業信息化和科技創新工作高質量發展,加快構建“516”現代產業體系,根據省、市促進工業科技高質量發展若干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大投資支持力度
1.支持企業改造升級。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1+4”先進制造業產業發展規劃,進行機器換工、智能化改造以及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等進行改造提升且上年度生產性設備投資額300萬元以上的制造業項目,給予新購置的生產性設備適當補助。對上年度稅收(增值稅、所得稅)增長5%以下、增長5%-10%、增長10%以上的工業企業分別給予其上年度新購置的生產性設備投資4%、5%、6%的補助,單個企業補助分別不超過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如與軍工企業和科研院所合作進行的軍民融合技改工業項目,在享受工業技改的基礎上,再按工業技改補助資金的50%給予疊加補助。
二、促進企業發展壯大
2.實施新上規模企業獎勵。建立企業成長培育庫,對個體工商戶轉為一般納稅人的工業法人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萬元/家。對統計月報、年報新納統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家、4萬元/家。對第一季度新上納統企業另行再獎勵5萬元/家。對培育新上規模工業企業的單位給予獎勵3萬元/家。
3.實施綜合貢獻獎勵。對年工業總產值首次突破1億元、5億元、10億元、20億元的規上工業企業,且統計年報工業總產值、主營業務收入增長10%以上、納稅(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呈正增長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10萬元、15萬元、20萬元。對鄉鎮(街道)、園區實施凈增產值獎勵,規上工業產值同比上年度凈增2000萬元以上的鄉鎮(街道)、園區給予獎勵,獎勵標準為每凈增1000萬元產值獎勵1000元,獎勵標準封頂3萬元。
4.培育“專精特新”企業。對首次認定的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10萬元。
5.實施工業企業用電獎補。對增產增效、納稅同比正增長的企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用電獎勵:
(1)存量企業,季度產值同比增長10%以上。季用電量同比增幅在5%以下,其增量部分按每度電獎勵0.05元;季用電量增幅在5%-10%,其增量部分按每度電獎勵0.08元;季用電量增幅10%以上,其增量部分按每度電獎勵0.1元。其中:第一季度用電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按獎勵標準再增加50%標準獎勵。
(2)當年新上規模工業企業,按當年年度用電量的30%給予每度電補貼0.05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企業用電補助:
(1)單個企業單季補助2000元以下的;
(2)單個企業年累計補助金額超過50萬元的部分;
(3)高耗能產業目錄企業、礦山企業和水泥企業。
此項補助年補助總額控制在200萬元以內。獎補時間從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三、支持創新能力提升
6.支持企業技術創新。對首次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的工業和信息化類企業技術中心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10萬、5萬元。對首次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和工業設計中心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5萬元、10萬元、5萬元。對首次認定為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對再次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5萬元;每新培育一家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培育單位5萬元工作經費獎勵。促進企業開展研發活動,對享受研發經費投入補助的企業,縣財政按照省、市的要求給予配套補助。對企業購買科技成果的,技術交易總額為200萬元(不含)以上的,縣財政給予省財政補助金額的20%補助;技術交易總額為50萬元(不含)以上、200萬元(含)以下的,縣財政給予省財政補助金額的10%補助。
7.支持企業創新平臺建設。對由工業企業牽頭成功創建的國家級產業技術基礎公共服務平臺、省級行業技術開發基地,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5萬元、10萬元。對首次認定為國家、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對通過省科技廳備案的科技企業孵化器、互聯網孵化器,分別給予獎勵30萬元、20萬元,經過評估被確認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通過省級認定的重點實驗室,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對授予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的,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對認定為省級眾創空間和星創天地,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企業新建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補助;對國家級、省級學(協)會在企業新建的創新型服務站或新建的國家級、省級科技小院,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建站(院)補助。
8.積極發展智能制造。對新認定為國家、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含智能制造裝備)的企業,按國內首臺(套)、省內首臺(套)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10萬元。對首次認定的省級工業重點新產品,每項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同一產品同時被認定為首臺(套)、工業重點新產品的,按首臺(套)獎勵政策執行。
9.支持企業質量品牌建設。對首次認定為國家、省級的工業質量標桿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對通過國家印制電路板行業規范公告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首次通過“食品工業誠信管理體系(CMS)”評價并得證書的食品工業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3萬元。
10.鼓勵企業參加創新創業大賽。對參加“創響福建”創新創業大賽獲得一、二、三等獎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2.5萬元。對組織參加國家、省、市工信科技創新創業大賽的企業或團隊,給予獎勵0.2萬元;對進入國家、省、市創新創業大賽復賽決賽的企業或團隊分別給予獎勵3萬元、1萬元、0.5萬元。獲得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和優勝獎的企業或團隊給予等額配套獎勵;獲得省級一、二、三等獎和優勝獎的企業或團隊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2萬元、1萬元的獎勵;獲得市級一、二、三等獎的企業或團隊分別給予3萬元、2萬元、1萬元的獎勵。對獲省科學技術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給予10萬元、8萬元、5萬元獎勵。
11.實施企業管理提升工程。將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產業鏈、供應鏈、技術鏈、人才鏈對接,安全生產管理,企業精細化管理和高級經營管理提升、軍民融合業務培訓,納入全縣干部素質能力十個專題培訓計劃,每年開展專題培訓。
12.強化軍地人才支撐。鼓勵聘請軍代表(含退役)或軍工專家作為企業發展顧問,經確認后,聘任期內給予聘任企業一次性獎勵3萬元。
四、鼓勵工業信息化發展
13.支持工業互聯網創新。對首次購買云服務的工業企業,在市級補助的基礎上給予“上云上平臺”服務費的25%一次性補助,單家企業累計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鼓勵工業企業以5G技術改造生產現場網絡和系統,每個項目在市級補助的基礎上給予按實際投入的10%給予補助,單家企業累計補助最高不超過25萬元。對列入工信部、省工信廳應用標桿和典型案例(示范)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5萬元、10萬元。對首次通過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評定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
14.加快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及推廣應用。對本地新建運營的行業(區域)特色型工業互聯網平臺,在市級認定基礎上,按實際投入的10%給予補助,累計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在我縣新設立的工業互聯網應用創新推廣中心、安全運營服務中心等公共服務平臺,在市級認定基礎上,按實際投入的10%給予補助,單個平臺累計補助最高不超過25萬元。
15.推進軟件信息服務業發展。對獲評市級優秀軟件產品、優秀應用解決方案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首次取得信息系統業務安全服務資質1~3級證書的,分別給予10萬元、7.5萬元、5萬元獎勵。
五、推動綠色工業發展
16.支持企業節能技改。對工業企業實施節能技改項目,年節約100噸標準煤及以上的,按照節約每噸標準煤25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單個項目獎勵累計不超過7.5萬元;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的節能技改項目,年可節約100噸標準煤及以上的,按照節約每噸標準煤25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單個項目獎勵累計不超過5萬元。
17.倡導循環綠色發展。對首次列入市級以上循環經濟示范點的企業(園區),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對首次列入省級綠色制造體系(綠色工廠、綠色礦山、綠色供應鏈等)的企業(園區),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
六、實施“一企一策”
18.實施“一企一策”。對投資強度大、產值回報高、帶動能力強的工業企業或重大工業項目,實行“一企一策”,具體獎勵措施和補助政策一事一議。
七、附則
1.本政策措施執行期限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政策措施出臺前未兌現的補助或獎勵按武政文〔2019〕106號文執行。
2.同一企業符合兩項或兩項以上條款政策獎勵的,可疊加享受;同一條款政策規定有不同檔次的,按“就高不重復”的原則執行。
3.本政策措施所指的設備投資額為不含稅金額,有關“首次”“新增”“新認定”是指本通知發布當年起開始計算。
4.本政策措施每年獎補資金總額控制在1500萬元以內。
5.本政策措施由縣工信科技局、財政局、科協負責解釋,相關實施細則由縣工信科技局會同財政局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