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區申報2022年度質量提升和標準化戰略獎勵
根據《湖里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湖里區實施質量提升和標準化戰略獎勵辦法的通知》(廈湖府辦規〔2021〕1號)(以下簡稱 1 號文)文件精神,即日起開展2022 年度質量提升和標準化戰略獎勵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質量提升貢獻獎勵
1.獲得中國質量獎的企業一次性獎勵200萬元,獲得中國質量獎提名獎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2.獲得福建省質量獎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0萬元,獲得福建省質量獎提名獎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0萬元。
3.獲得廈門市質量獎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4.對于同一企業,按其當年度所獲得的最高級別稱號給予獎勵,不重復獎勵。
(二)標準化戰略獎勵
1.對本轄區企業作為起草單位(排名前五)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項目給予獎勵。項目獎勵總額度為國際標準100萬元、國家標準50萬元、行業標準40萬元。具體獎勵標準如下:
只有排名第一位的起草單位為本轄區企業的,按總額度100%獎勵。
只有排名第二位至第五位的起草單位為本轄區企業的,按總額度30%獎勵(有多家本轄區企業時,平均分配該獎勵額度)。
同時存在排名第一位和排名第二位至第五位的起草單位為本轄區企業的,按總額度7:3比例分配(排名第二位至第五位有多家本轄區企業的,平均分配該獎勵額度)。
對第一起草單位為本轄區企業的地方標準制定項目,一次性給予5萬元的獎勵(第一起草單位為行政單位的,獎勵對象順延至排名最靠前的本轄區企業)。
如本轄區企業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修訂項目,按照起草制定標準項目的獎勵標準減半獎勵。
2.承擔國際標準化組織及國際電工委員會設立的專業技術委員會(或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工作組工作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承擔國家級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或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工作組工作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承擔福建省或廈門市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工作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
3.對企業作為第一起草單位獲得“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標準項目,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20萬元和10萬元的獎勵;對企業作為第一起草單位獲得“福建省標準貢獻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項目,分別一次性給予30萬元、10萬元和5萬元的獎勵。
4.對承擔國家級、?。ㄊ校┘墭藴驶ㄔ圏c)示范項目的企業,在項目通過考核驗收后,分別一次性給予25萬元、15萬元的獎勵;項目驗收后被確定為國家、?。ㄊ校┘壨茝V示范的項目,按示范年度分別給予每年10萬元、5萬元的獎勵。
5.對被確定為企業標準“領跑者”的企業,一次性給予5萬元的獎勵。對企業開展標準對標達標工作的,一次性給予0.5萬元/項的獎勵,每家企業總獎勵不超過3萬元。
6.申請標準化資金獎勵的企業應為當年度被確定為市級標準化工作獎勵的企業;單家企業及其關聯企業當年度獎勵資金總額不超過200萬元。
二、申報材料
(一)質量獎獎勵企業2022年度獲中國質量獎、中國質量獎提名獎、福建省質量獎、福建省質量獎提名獎、廈門市質量獎的證書或文件等相關材料復印件。
(二)標準化戰略獎勵
1.企業被確定為2022年度市級標準化獎勵對象的相關證明材料;
2.項目證明材料:其中標準制修訂項目需提供標準文本復印件,其他項目需提供相關項目證明文件。
(二)企業申報材料一式兩份,加蓋公章,復印件須提供原件審核。
(三)申報的表格詳見附件1 申報指南中的附表1。
三、申報時間
符合 1 號文申報條件的企業于2023 年6 月15 日前向稅收所在街道辦的經濟服務辦申報。
四、各街道初審要求
請各街道審核申報企業提交資料的完整性、稅收歸屬情況等,及時要求企業補齊資料,對不符合條件的企業請說明理由并直接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