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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組織申報2023年度住房和城鄉建設科學技術計劃項目
發布時間:2023-05-19內容編輯: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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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引導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科技創新方向,進一步提升行業創新能力,貫徹落實推進以流域綜合治理為基礎的四化同步發展,決定組織開展2023年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科學技術計劃項目(以下簡稱建設科技計劃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選題方向
圍繞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重點,主要在城市更新和品質提升、建筑業轉型發展、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綠色宜居美麗鄉村建設、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城市治理和綠色生活、城市安全與防災減災等方面開展研究。(詳見附件)
二、項目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請前往湖北省住建廳科技信息平臺注冊賬號。
(二)申報單位登錄平臺后,建設科技計劃項目按要求申報填寫《湖北省建設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書》。
(三)請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建部門負責本地區項目的初審及推薦工作;中央在鄂和省屬企事業單位、高校、科研院所可直接提交項目申報書。
(四)省住建廳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通過評審的項目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對公示有異議的項目,經調查屬實并需調整的,由省住建廳重新審定。公示期滿后,省住建廳正式下達建設科技計劃項目立項文件。
(五)申報截止時間為6月30日。
三、項目管理
(一)項目實施時間以下達立項文件之日為起始時間,一般項目不超過2年,重大項目不超過3年。
(二)對省住建廳正式下達的建設科技計劃項目實行編號管理。計劃項目在規定時間內未結題且未申請延期的,將自動取消,同時取消申報單位下年度申報資格。
(三)省住建廳、項目承擔單位按照各方職責,加強溝通協調,及時處理相關事項,共同推進項目的順利實施、完成。
(四)項目實施中如遇目標調整、內容更改、關鍵技術方案變更等對項目執行產生重大影響的,致使項目不能按期完成的,項目承擔單位可向省住建廳申請延期。延期時間一般為一年。
四、項目結題驗收
(一)項目承擔單位在項目任務完成時間后,應及時提出結題驗收申請,填報《湖北省建設科技計劃項目結題驗收申請表》及驗收材料。
(二)省住建廳或受托機構組織對結題項目進行驗收,項目驗收可采取現場驗收和會議驗收兩種方式進行,原則上重大項目應組織現場驗收。
(三)在項目驗收時,專家組對驗收項目應提出“通過驗收”“需要復議”“不通過驗收”的結論。需要復議的驗收項目,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在接到通知后30日內提出復議申請,省住建廳應再次組織專家進行驗收。
(四)通過驗收的項目,由省住建廳定期在廳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統一印發結題證書。
附件:2023年建設科技計劃項目申報選題方向/uploads/allimg/230519/1-2305191G03G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