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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滄區組織申報2023年第一批商貿企業參展展位補貼
發布時間:2023-06-08內容編輯: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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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政府關于海滄區促進商貿流通業高質量發展措施的通知》(廈海政規〔2023〕4號)精神,參加展會的商貿企業,在參加展會前提前7天向業務主管部門報備的,可以享受一定的參展展位費補貼,現將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和補助標準
1.商事登記、稅收、貿易額統計關系歸屬我區的商貿流通企業。
2.對參展的企業、商家,在展會開始前報備且及時提交申報材料的,可給予相應的參展展位費補貼:限上入統企業每家每年補貼不超過3次,每次按實際展位費用的50%補貼,其中限上入統汽車零售企業每家每年累計不超過15萬元,其他限上入統企業每家每年補貼累計不超過8萬元;限下企業每家每年補貼不超過2次,單次補貼按實際展位費用30%補貼,每家每年補貼不超過2萬元。
二、申報時間及流程
展會開始前(7天以上)向區工信局提交《商貿企業參展展位補助報備表》進行報備,展會結束后及時提交完整申報材料,經核算后即按財務報賬程序予以發放補貼(另行通知提交展位費補貼收據)。上半年報備截止時間為2023年7月1日前。
三、申報材料
1.《商貿企業參展展位補助報備表》(原件1份,蓋公章;表格見附件)
2.參展合同(復印件1份,蓋公章,原件備查)
3.展位費發票(復印件1份,蓋公章,原件備查)
4.展位費付款憑證(銀行回單復印件1份,蓋公章,原件備查)
5.《參展成果報告》(原件1份,蓋公章;自擬,內附現場圖片2-4張)
6.統計報表E204-1表(原件1份,蓋公章;統計系統自帶打印功能打?。?br /> 7.展位費補貼收據(按照我局下發的收據模版填寫,另行通知提交)填寫要求:清晰規范,付款人為廈門市海滄區工業和信息化局,項目名稱為XX年XX展會展位費補貼,金額大小寫,蓋公章,不可遮擋住金額;公司對公賬號信息:收款名稱、開戶行、賬號、聯系人、聯系方式等填寫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