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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組織開展2023年度第二批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
發布時間:2023-06-27內容編輯: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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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福建省科技廳、財政廳、稅務局《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閩科高〔2023〕4號)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網絡申報
第二批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網絡申報截止時間為7月20日(建議7月12日前提交),申報企業需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 或“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進行注冊登記,并提交申報材料。注意:“第一步打印所有材料”中的認定機構選擇“福建省認定機構辦公室”,“第二步 選擇受理機構并提交”選擇“福州市科技局”。
二、注意事項
1.申報企業的2022年度企業所得稅征收方式為查賬征收(2022年度核定征收的企業不可申報)。
2.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其資格自頒發證書之日起有效期為三年。2020年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2023年需重新申報認定。
3.2023年重新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且需要更名的企業,需先完成更名程序,再申報認定。
4.申報系統中上傳的文件和附件應確保完整、清晰,請在上傳前仔細檢查。
三、申報事項
(一)申報企業報送要求
申請企業于7月12日前將相關材料報送到各縣(市)區科技局,并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完成網絡提交。
1.網絡系統提交材料:網絡系統上傳的申報材料必須文字清晰,材料齊全,專審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加蓋企業公章、騎縫章,專審需用原件掃描(每頁右下角有二維碼驗證碼),每份專審都需附有中介機構承諾書,承諾書需法人簽字及公章,不能蓋法人私章。企業系統提交后,如需退回修改,請發送申請報告(加蓋企業公章)至郵箱至郵箱。
2.光盤報送要求:企業在完成網絡系統提交后,將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核對表(本通知附件4)中前16項材料按順序刻錄成光盤一式4份(一張光盤裝一個信封,光盤和信封都標注“企業名稱2023-2-FZ”);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核對表需加蓋企業公章。
3.電子文檔資料報送: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核對表中18項電子文檔請按順序存入U盤,報送光盤以及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核對表時拷貝給各縣(市)區科技局。
4.光盤和U盤拷貝的電子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視同申報材料不完整。
(二)各縣(市)區科技局報送要求
1.請于7月18日前將《企業研發項目經費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表》(省廳通知附件2)和“XXX公司相關文件電子檔”文件夾,匯總后于發送到郵箱。(電子表格要求匯總成一張總表;“XXX公司相關文件電子檔”文件夾名稱前要添加行政服務中心發放的編號,如:“2023-2-FZXXX公司相關文件電子檔”)
2.請于7月18日前將2023年高新技術企業信息登記表(本通知附件1)電子版匯總后發送到郵箱。光盤(一式4份)根據市政務服務中心要求進行編號、打包,連同蓋章后的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核對表(本通知附件4)按以下時間表一并報送市政務服務中心。
報送時間 |
7月25日前 |
7月26日前 |
7月27日前 |
縣(市)區 |
馬尾區、鼓樓區、臺江區、長樂區、 閩侯縣 |
倉山區、高新區、永泰縣、連江縣 |
晉安區、羅源縣、 閩清縣、福清市 |
3.請各縣(市)區按照《工作指引》中的有關要求,充分了解掌握推薦申報企業的整體發展狀況,認真組織做好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推薦工作,推薦前向所在地市場監管、環保、應急部門,收集申報企業在上一年度受到行政處罰情況,研究并形成推薦意見。請于7月27日將推薦意見函、推薦申報企業2022年度受行政處罰明細表(本通知附件5)、認定申報匯總推薦清單(省廳申報通知附件1)各1份加蓋公章報送到市行政服務中心。
四、其他事項
1.更名相關事項:更名材料詳見本通知附件3第18-19頁,其中要求的工商管理部門出具的內(外)資企業基本情況表需完整體現公司成立至企業名稱變更年度的所有變更情況(成立時間超過10年的企業,請提供近五年的變更情況),并加蓋工商管理部門的檔案查詢專用章。
請更名企業于11月1日之前將更名材料1份寄送市科技局。
2.其它事項及要求詳見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關于組織開展2022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本通知附件3)。
附件:
1.2023年高新技術企業信息登記表
2.2020-2022年度科技人員工資、個稅、社保情況匯總表
3.福建省科技廳、財政廳、稅務局《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閩科高〔2023〕4號)
4.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核對表
5.推薦申報企業2022年度受行政處罰明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