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組織申報第六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和開展第一批、第二批、第四批復核工作
根據《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管理辦法》(工信部政法〔2023〕93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和《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第六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和第一批、第二批、第四批復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廳政法函〔2023〕199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現就組織開展第六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申報推薦和第一批、第二批、第四批復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第六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申報推薦工作
(一)申報條件
申報主體應為福建省省級工業設計中心,且滿足《管理辦法》第二章第六條、第七條所列有關條件及以下條件。
1.申報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企業工業設計中心):設計團隊人員達50人以上,其中,具有工業設計相關學科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取得工業設計專業技術職稱(職業資格)的人員比例合計不低于50%;近三年獲得國內外授權專利及版權年均15項以上或成立以來累計100項以上。
2.申報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工業設計企業):設計團隊人員達70人以上,其中,具有工業設計相關學科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取得工業設計專業技術職稱(職業資格)的人員比例合計不低于50%;近三年工業設計服務年均營業收入不低于2000 萬元,占企業總營業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二)申報方式
1.請各地市工信部門(不含廈門市)按照申報條件積極組織本轄區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申報,于8月15日前將初審合格企業名單報送我廳生產服務業處,企業申報材料(見附件1)電子版同步發送至指定電子郵箱。我廳根據推薦指標數(不超過10家)研究確定推薦申報單位,于8月20日前分配網站登陸賬號。
2.推薦申報單位于8月22日前登錄申報網站完成申報材料線上填報。我廳審核通過后,及時通知申報單位于8月28日前在線打印紙質版申報書(一式二份,加蓋各地市工信部門和申報單位公章)報送我廳生產服務業處。
二、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復核工作
請福州市、廈門市、泉州市、漳州市工信局組織并指導轄區內第一批、第二批、第四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見附件2)按照《通知》要求,于8月22日前登錄申報網站完成復核材料在線填報和初審(網上登錄賬號隨后提供)。我廳審核通過后,及時通知相關單位于8月28日前打印紙質版申報書(一式二份,加蓋各地市工信部門和申報單位公章)報送我廳生產服務業處。復核材料按照申報網站所列要求提供。
附件: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申報材料清單
一、企業工業設計中心申報材料清單
1.《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申請表》;
2.企業工業設計中心前三年度專項審計報告(含企業生產經營主要數據,工業設計中心前三年度運營主要情況);
3.企業設立獨立的工業設計中心佐證材料;
4.企業工業設計中心設計團隊人員情況(含學歷、工業設計專業技術職稱等佐證材料);
5.工業設計成果獲獎證書復印件;
6.工業設計成果獲得專利、版權等清單(含產品或項目名稱、專利名稱、專利號、權利人、授權單位、授權時間等);
7.牽頭或參與制定標準清單及佐證材料;
8.重要工業設計項目及主要成果產業化佐證材料;
9.其他有關材料。
二、工業設計企業申報材料清單
1.《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申請表》;
2.工業設計企業前三年度專項審計報告(含企業設計經營主要數據,工業設計服務業績等主要情況);
3.企業工業設計中心設計團隊人員情況(含學歷、工業設計專業技術職稱等佐證材料);
4.工業設計成果獲得專利、版權等清單(含產品或項目名稱、專利名稱、專利號、權利人、授權單位和授權時間等);
5.工業設計成果獲獎證書復印件;
6.完成的工業設計項目及主要成果產業化佐證材料;
7.企業管理、知識產權保護、發展規劃等方面材料;
8.其他有關材料。
注:請申報企業將材料全部上傳至工業設計中心管理系統,并確保線上線下材料內容一致。
第一批、第二批、第四批福建省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名單
序號 |
中心名稱 |
地區 |
第一批(3家) |
||
1 |
福建恒安集團有限公司 |
泉州市 |
2 |
泉州迪特工業產品設計有限公司 |
泉州市 |
3 |
廈門金牌廚柜股份有限公司 |
廈門市 |
第二批(4家) |
||
4 |
廈門松霖科技有限公司 |
廈門市 |
5 |
廈門市拙雅科技有限公司 |
廈門市 |
6 |
冠捷顯示科技(廈門)有限公司
|
廈門市 |
7 |
九牧廚衛股份有限公司 |
泉州市 |
第四批(4家) |
||
8 |
福建星網銳捷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
福州市 |
9 |
廈門金龍旅行車有限公司 |
廈門市 |
10 |
廈門優勝衛廚科技有限公司 |
廈門市 |
11 |
漳州市恒麗電子有限公司 |
漳州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