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開展2023年專利資助申報工作
根據《福建省知識產權發展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現就開展福建省2023年專利資助申報工作具體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范圍
屬于福建省向除中國以外的G20 成員以及新加坡等國外(地 區)申請,或直接向歐洲專利局申請(除發明專利無需實質審查 的國家外,具體包括以下國家和地區:阿根廷、澳大利亞、巴西、
加拿大、法國、德國、印度、印度尼西亞、意大利、日本、韓國、墨西哥、俄羅斯、沙特阿拉伯、土耳其、英國、美國、新加坡、 丹麥、西班牙、葡萄牙、奧地利、芬蘭、瑞典、波蘭、匈牙利、 捷克、斯洛伐克、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羅馬尼亞、保加利亞、 克羅地亞),并在2022年獲得授權,且在2022年年底仍維持有效的發明專利。
二、 資助對象
第一專利權人(第一專利申請人)地址在本省(不含計劃單列市廈門市,下同)的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和個人。
三、 資助金額標準
獲得美國、日本和歐洲專利局發明專利授權的,每件資助 4000元,獲得其他國家(地區)發明專利授權的,每件資助1000元。非職務專利按上述額度的50%給予資助。
每件國外(地區)授權發明專利資助不超過兩個國家(地區), 每家企業(個人)每年資助總金額不超過100萬元(具體可獲得專利資助國家或地區及資助金額標準清單見附件1)。
四、 資助時間
(一)申報時間: 符合資助對象要求的申報人請登錄福建省 專利資助管理信息系統申報(系統具體操作流程見附件2)。系 統申報窗口期:2022年5月25日 一2022年6月30日(相關操作請在工作日時間9:00 — 18:00進行)。
(二)資格審核: 各設區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通過福建省專利資助管理信息系統開展資助資格審核工作。匯總報送前,應導出專利資助審批匯總表,并加蓋單位公章。
(三)匯總報送: 各設區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平 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填寫本轄區(含縣、市、區)專利 資助審批匯總表,并于2023年7月15日前匯總報送至省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保護處。
專利資助國家或地區及資助金額標準清單
國家名稱 |
資助金額標準 (職務) |
資助金額標準 (非職務) |
美 國 |
4000 |
2000 |
日 本 |
4000 |
2000 |
歐洲專利局 |
4000 |
2000 |
德 國 |
1000 |
500 |
英 國 |
1000 |
500 |
意大利 |
1000 |
500 |
土耳其 |
1000 |
500 |
法 國 |
1000 |
500 |
澳大利亞 |
1000 |
500 |
加拿大 |
1000 |
500 |
印 度 |
1000 |
500 |
韓 國 |
1000 |
500 |
新加坡 |
1000 |
500 |
西班牙 |
1000 |
500 |
丹 麥 |
1000 |
500 |
阿根廷 |
1000 |
500 |
巴 西 |
1000 |
500 |
印度尼西亞 |
1000 |
500 |
墨西哥 |
1000 |
500 |
俄羅斯 |
1000 |
500 |
沙特阿拉伯 |
1000 |
500 |
葡萄牙 |
1000 |
500 |
奧地利 |
1000 |
500 |
芬 蘭 |
1000 |
500 |
瑞 典 |
1000 |
500 |
波 蘭 |
1000 |
500 |
匈牙利 |
1000 |
500 |
捷 克 |
1000 |
500 |
斯洛伐克 |
1000 |
500 |
愛沙尼亞 |
1000 |
500 |
拉脫維亞 |
1000 |
500 |
羅馬尼亞 |
1000 |
500 |
保加利亞 |
1000 |
500 |
克羅地亞 |
1000 |
500 |